各位家长、同学: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前途,祖国的未来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、省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,积极开展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宣传工作,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声势和浓厚氛围,积极创建“平安校园”,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幸福感、安全感,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积极行动起来,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各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。 一、类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方面
1、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 2、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、侵吞集体财产的“黑村官”及幕后推手;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、宗族、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“村霸乡霸”;采取贿赂、暴力、欺骗、威胁等手段,干扰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; 3、强占各类农贸市场,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、聚众滋事,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“菜霸”“行霸”“市霸”等黑恶势力;
4、 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、强立债权、恶意竞标、强迫交易、非法垄断经营、收取“保护费”、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; 5、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,以及采取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,或插手经济纠纷的“讨债公司”、“地下执法队”、“职业医闹”等黑恶势力; 6、在乡村、城郊、居民社区、娱乐场所,有组织地从事涉“黄、赌、毒、枪”的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败坏社会风气、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; 7、高薪引诱招募员工实施欺骗、敲诈勒索、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 8、拉帮结派、寻衅滋事、校园暴力、非法校园贷款、打架斗殴、强拿硬要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; 9、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、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; 10、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。 二、校园违法犯罪及黑恶势力性质行为 1.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,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,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。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、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; 2.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; 3.校园欺凌行为; 4.干扰、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; 5.各类非法“校园贷”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; 6.各类非法宗教、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; 7.学校周边摆摊、设点、占道经营,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。 三、教育我们的孩子 1、正确抵制校园欺凌。 当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,互相包容,互谦互让,及时与学校老师和家长沟通,积极寻求合理合法方式解决矛盾,坚决不对同学使用暴力。 2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。
增强法律意识,养成遵纪守法习惯,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,不以暴制暴,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。 3、谨慎交友稳妥处事。
拒绝与校外不良人员交往,在受到威胁、恐吓等身心侵害时,及时向学校老师和家长报告。 4、养成良好行为习惯。
不参与打架斗殴;不进网吧等未成年不宜进入的场所;不在QQ空间、微信、网络贴吧、各类论坛等发布侮辱他人的言论;不欺负同学,不向同学索要钱财,不强行夺取他人物品,不有意损坏别人东西;不说脏话,不给同学起外号,不传闲话、不嘲笑他人;与同学交往不能有攻击性行为,不骂人、不打人;不孤立、不排斥任何同学。 5、增强团结友爱意识。
遵守校规校纪,尊敬老师,团结同学,向身边优秀的同学学习,增强应对困难、对抗邪恶的勇气。 6、培养广泛兴趣爱好。
培育广泛兴趣爱好。树立积极进取、乐观向上的人生观,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,立志做社会的有用之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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