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学院概况 党团建设 教育教学 新闻中心 视频中心 学生管理 招生指南 就业动态 合作交流 学院风采 服务中心
规章制度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学生管理 > 规章制度 > 详细内容
学生请病假、事假程序

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教育,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培养师生严明的纪律观念,构建和谐的校园。特制定本规定。

  1、学生因公、因事、因病不能参加学习、劳动、集会、升旗、军训和学校、系(处)、班级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(急诊病人可事后凭医院或医务室证明补假)。

  2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,如确需请假,必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并持有关证明,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,方能生效。

  3、学生请病假、事假、旷课、迟到、早退一律记入各班考勤簿。学生出勤纳入学生个人教育管理综合量化考核,同时纳入系(处)、班级的学生工作综合考评。

  4、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:

    ①、请假半天以上(含半天),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;

    ②、请假二天以上(含两天),一月以内者,由班主任签署意见,系(处)负责人审批;

    ③、一个月以上,班主任和系(处)负责人签注意见,报学生处审批,主管领导批准。

    ④、请假一个月以上者(不含一个月),经班主任、各系(处)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,报学生处审查备案,返校后到学生处销假,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。

    ⑤、履行请假手续,学生理由必须充实,要附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请假。

    ⑥请假批准后若需续假者,不能及时办理手续者,可先电话向班主任续假,回校后按以上规定补假,并到学生处办理有关登记事宜。


发表时间:2010-3-2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792
  资助政策
  规章制度
  学生服务
 
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东兴街15号
邮编 714302
电话 0913-2074789
传真 0913-2116190
网址 http://www.wntc.cc
友情链接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教育新闻网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职业教育网 渭南人民政府网
学院地址: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东兴街15号
招生咨询电话:0913-2074789    
办公室电话:0913-2116190    
网址:http://www.wntc.cc
关注渭南技师学院微信公众号
 版权所有 ©2019 渭南技师学院,陕西省渭南工业学校    网站备案号:陕ICP备2021008078号